问题: 英语辩论 ---巴勒斯坦自杀性爆炸事件
反方如何陈述其可取性 谢谢
解答:
看多一些外国的平衡报道的杂志就可以了。 所谓舍身取义,弱对强的不对称反抗,或者自杀也是死,不自杀就等死,以及以色列不仁义在先(违反联合国决议拒绝不从67年战争获得的土地撤军甚至还移民,现在所谓的和谈不是以67年以前的疆界为基础,而是默认了以色列的占领,甚至可以谈论到20年英国是否有权绕开阿拉伯就巴勒斯坦的土地许诺以色列建国。我看见最偏激的观点在某一期的经济学家,说以色列是义务兵制国家,所谓全民皆兵,所以本就没有平民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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