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简述社会进步的价值尺度和生产力标准的一致性
解答:
所谓价值尺度是指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从自身的利益和需要出发对社会客体进行选择时所参照的标准。社会由人和人的活动所构成,而人的活动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因此,人们总是用合乎自己需要、对自己有利的某种价值观所确定的价值尺度去衡量社会是否进步及进步的程度。马克思把生产力标准和人的发展标准有机结合起来,构成了评价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两种尺度,即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就历史尺度来说,马克思把任何一种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形式,都看成是历史的进步;就价值尺度而言,马克思又把生产的目的,即生产究竟是为了人还是为了物——外在财富的发展,作为评价一定历史时期生产的价值尺度。
马克思的这两种评价尺度是内在统一的。历史尺度中内在地蕴含着价值尺度,即社会个人的自主活动和全面自由发展,这是马克思历史尺度从而整个历史观的显著特点,也是这一历史观的崇高之处。而价值尺度又是以历史尺度为基础的,而不单单是一种道德评判。二者的一致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人只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创造环境,但是,环境对人的创造作用只有通过人自己的主体活动来实现。从马克思的这种历史主客体的辩证关系出发,实质上,人的尺度和生产力的尺度分属于两种视域,它们在各自的视域里都是第一位的。当着眼于和根据于人是社会历史运动的主体这一价值观视域内,人的尺度是第一位的,它建基于人这一能动主体所具有的追求应当如此的主观应当性,以及基于自我需要、理想目的来追求他所认为应当的即理想的东西,并力求使客体按照人的尺度存在和发展变化,它着眼的是理想性。当着眼和根据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性、人的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性这一科学观的视域内时,生产力的尺度是第一位的。正是在这一理论视域内,马克思把生产力看成是决定整个社会历史和人的生活过程的终极原因,是社会本体意义上的社会主体。生产力在社会静态结构中,它是整个社会历史和人的其他活动的物质根源,是本原意义上的社会历史主体,而处于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人,则是社会动态发展过程中能动意义上的主体。这两种不同意义的主体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规定着社会进步的科学尺度和价值尺度的最终统一形成同一个尺度,即当社会的本原意义上的主体发展和能动意义上的主体发展达到根本一致时,这两种尺度就变成一种尺度,这一种尺度同时执行两种尺度的功能。到这时,社会生产力真正彻底地成为每个人发展的基础,消除了生产力建立在人对自然的寄生性消费、盘剥和人对人的剥削并行的社会基础,生产力真正具有属人的价值,社会也才真正从根本上加快进步的步伐。
第二,生产力尺度坚持的是对社会认识的科学客观性原则,它涉及的是社会认识和社会客观发展的关系。对社会作科学认识的特点是:主观性与之符合的客观性。但同时,马克思在把我身外的人们的活动所创造出的社会只有作为人实现自己的目的的条件和手段时才对人有意义,才取得价值认可这一基点上,并没有简单地否认对社会认识的主观方面,马克思在谈到社会对人的意义时指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人发展的不同方面,生产力的历史最终是人本身力量的发展史。对社会作的这种价值认识的特点是:以客观性为外在尺度的主观性,即这种价值认识的主观性没有必然包含着客观性。但是,对社会作的价值认识公允与否,却是由社会本身价值的客观性而定的。马克思始终把说明和论证每个人的解放和自由发展作为自己的理论目的,并以此来衡量社会的价值,而把寻找和解决每个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的发展的实现条件作为自己理论的科学手段以及社会进步的科学尺度。换言之,就认识的辩证法层面看,生产力尺度和人的尺度是科学因素和价值因素、主观和客观的辩证统一。
第三,两种尺度是辩证统一的这一论点,具有无可置辩的正确性。深究起来,这一论点具有丰富的内涵,这种辩证统一大体有三种情况:(1)相互排斥型的统一。生产力尺度的普适性,只有寓于具体的历史过程中,与人的尺度交织起来才显示出来,并且在两极对峙的相互排斥中形成统一。(2)相互混杂型的统一。人的尺度只有借助于生产力的尺度才能成为一种具体的,客观的尺度,才能正确地说明人作为社会历史的目的和手段的统一,反之亦然。(3)相互矛盾型的统一。社会进步是通过发展生产力取得的。然而社会进步有时候好像一个背向目标的行人,是倒退着前进的。是在人的否定之否定的残酷牺牲中,不断地接近和扩展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现实的历史。这是人类自我与对象或对象化之间难以克服的矛盾。矛盾双方是无法消解的,离开了对象化,自我就消解了;离开了自我,对象自然也就不存在了。不过,马克思肯定的是:在一定历史阶段生产力发展与人的发展的矛盾对立,以及历史最终发展的生产力与人的发展的矛盾统一。
无论是马克思的历史尺度还是价值尺度,都是对人类社会辩证发展本性的自觉把握。因为历史本身就是在矛盾中发展的,历史的进步在很长时间内是通过对抗这种形式表现出来的,二者是有机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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