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急求国有企业改革的论文和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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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产权探微及对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思考(供你参考)
[摘要]产权是当今法学和经济学研究极为关注的话题,对产权有种种不同的诠释,产权与市场经济密不可分。企业产权的结构主要有三种方式,我国国有企业产权的构造应基于国有资产的二重性而进行制度的设计。
[关键词]产权 国有企业 产权改造
一、产权的概念
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特点为“产权明晰”后,我国理论界对产权和产权的明晰问题作出了探讨。对产权的认识众说纷纭,其基本观点来说,可以归纳为两种主张:一种认为产权是所有权或所有权的动态延伸;另一种是以西方经济学中的科斯产权论为依据,认为产权虽与所有权有关但并不等于所有权,也并非所有权的简单延伸。
产权并非是一个自然的范畴,而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西方经济学认为:产权的起源与资源的稀缺有关,界定产权和建立产权制度是人们之间最初始的合作,并且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变迁又返过来影响达成人与人之间合作的交易费用。[1]我国的产权经历了如下的改革:新中国建立后不久,奉行社会主义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企业的物质资本和绝大部分人力资本投资由国家承担,企业的收益权和控制权由国家决定,企业的激励机制、资源配置机制、保险机制和约束机制是在国家强制中进行的。在这种机制下,产权制度的作用几乎是不存在的。六十年代以后至七十年代后期,传统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开始显现,在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效率低下且下滑的趋势。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八十年代中期,国家在企业中逐步推行利改税,允许企业实行包括奖金在内的浮动工资制。企业在收益处置方面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和企业的生产效率都有了明显的提高。随后,1987年上半年国家开始实行“工业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的产权制度改革。虽然承包制促进了企业的经营效率,但这种作用缺乏长久性,许多企业在实施承包过程中,注重短期利益,企业“内部人控制”盛行。1992年以来,国家逐步放弃了以往“放权让利”的思路,在企业中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进行了股份制为主的公司制改革。
我们理解产权概念,应以客观存在的与企业相关的财产权中去体会。但产权不就是财产权,它是包括财产权在内的一系列权利的结合体。所谓“产权明晰”也就是指股权和法人财产权能划分清楚,包括在法律中划分清楚,在企业经营中和所有权人观念中划分清楚,企业管理和经营人不因无知和私利而损害所有权人的权利,企业财产所有权人不因无知而干预企业经营管理人的权利,这是衡量产权是否清晰最简单的标准。[2]
以产权的理论发展来看,人们对产权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笔者认为,产权可以被认为是一个人对某一资本(物质资本和人为资本)的占有、控制、使用、转让、处置、收益等一系列权利束。产权最终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行为人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从产权的构成来看,完整的产权总是以复数形式出现的,是一组权利束。
二、产权与市场经济
(1)产权制度对市场经济影响
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满足它的“经济人理性,完全竞争市场,不存在外部经济效应”的假定,所以行为人总是可能达成自愿的交换以促进彼此的福利,私人之间以各自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完全竞争就能导致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适宽配置),也就是说,在实际发生的交易中,不存在任何阻止和人之间达成自愿协议的障碍,交易是在无磨擦的瞬间完成的,自然就不会产生事前的缔约成本和事后的履约成本。既然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交易费用可以为0或可以大略不计,那么不管初始的权利如何安排,行为人都可以通过自愿的交换活动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新古典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理论推导的前提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产权的不同安排不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由此,他们的理论著作中并不关注产权制度和资源配置的关系,而只研究价格和交换理论。
然而,现实世界背离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假定。行为人根据收益最大化原则进行决策只具有有限理性,而不具有完全理性;竞争也不完全的,不只产品存在差别,信息也具有不完全性;外部经济效益和规模经济都是存在的。由于市场的缺陷和社会主义行为的存在,交易费用就不可忽视,进而突出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
一个有效的产权制度应该是使产权关系明晰化,也就是说,权利应该上与那些能够最具生产性的使用权利并且激励他们这样使用动力的人,而且要发现和维持这种权利分配,就应该明确界定产权关系,降低产权转让和保护的成本,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2)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产权制度
Ⅰ 产权界定制度
为了使市场交易顺利进行,必须确立排它性的产权,确立谁有权做什么并确立相应的产权规则。产权具有可交换性,这是市场平等交易与资源自由流动的必要条件,产权的拥有者必须对产权的行使后果承担完全的责任。只要产权的拥有者不违反法律及损害他人的利益,其权利的行使应该不受限制。
Ⅱ 产权激励约束制度
为了克服企业内部各种要素所有者之间在团队生产中的偷懒和搭便车的行为,就必须形成一套提高企业产权结构效率的激励约束规则,以降低交易费用。
Ⅲ 有效的产权保护制度
由于产权界定的不清晰而引起外部效应。对于一些稀缺资源,你使用的越多,我可以使用的就越少。因此,必须确定它的产权,但这需要成本。
(3)企业产权结构的安排
现代企业的产权构造,按照资产专用性原则、外部性原则等分解原则进行组织设计。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以及古典企业演变为现代企业,客观上要求有一个效率的,较为发达科层组织来取代过去个人企业或家庭企业的简单的科层组织,否则,企业的行政协调机制往往无法替代市场机制的功能,以致已经扩大的企业因效率低下而无法生存。现代企业的产权结构主要有U型、M型和H型三种方式。
U型结构,又称功能垂直型结构,它是一种以权利集中与企业高层为特征的企业产权结构。企业和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功能分成若干垂直管理系统,每个系统又直接由企业最高领导指挥。在企业决策实行高度集权的同时,财务体制也实行集体中管理。企业内的各工厂级部门并不是自亏盈亏的经济实体,只有整个企业是一个利润核算单位。因而,企业的资金利用,如投资方面的选择,也是由企业总部控制的。
M型结构。又称事业部型分权结构,它是以企业总部与中层管理者之间的分权为特征的。它试图将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内部,并按计划统一分配资源与按价格机制分配资源这两种资源分配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企业的业务按产品服务、客户或地区划分为事业部门自主经营。事业部门大设自己的职能部门,企业总部则以繁重的日常经营业务中解脱出来,集中力策划企业的长远战略发展,并督促事业部门的战略进展和经营业绩。
H型结构,又称控股公司型结构,这也是实行公司内部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这种结构不同于M型结构之处是它的事业部门是由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所替代。但这种结构的缺点是公司的独立性往往过强,缺乏必要的战略联系和协调。
三、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之设想
(1)国有产权的二重性
所有国有产权的二重性,是指产权主体和客体都具有虚拟性和实在性双重属性。在传统体制过期,国有资产的二重性包括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二重性,劳动者资产所有权的二重性和国有资产产权主体国家的职能二重性。[3]这种二重性正是国有企业困境的渊源。公法和私法合一决定了国有资产国家职能的二重性,决定了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二重性,国有资产的二重性决定了劳动者资产所有权的二重性,以而决定了国有企业政企合一的运行机制。按照法治国家和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要求,重构适应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产权制度和国家职能是国有企业走出困境的必由之路。
(2)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之设计
Ⅰ 用法律界定国家不同身份,规范国家职能。首先,划清作为公权者的国家和作为财产所有者国家的两种不同身份;其次,摆正权力和法律的关系,权力必须受法律的制约。
Ⅱ 政企分开,企业独立经营。国有资本必须人格化,资本人格化就是国有资产的产权主体和国有资产的产权的物质客体两者的实际统一。政企分开,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不仅是企业建立自我积累机制,自我发展的前提。而且是企业爆发活力,促使财政增强实力,银行减小坏帐、政府发挥客观间接调控力的唯一途径。
Ⅲ 坚持所有权多元化政策原则。具体来说,目前对国有企业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革应从四个层面上进行:第一,进行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即将现有的国有企业改造成产业资产委托给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其它法人经营。第二,实现国有产权的间接化,真正实现国家作为管理者和作为所有权身份之分离。第三,在国有经济必须涉足的领域,重新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经营范围。第四,合理选择国有经济的经营方式。根据经营领域的性质,国有经济可以分别采取国有独资、国有民营、国家控服或参股的方式,只要条件许可,国有企业能够采取国有民营就尽可能不采取国家独资经营,能够采取控股经营或参股经营则尽可能不采取国有民营。因此,劳动者资产产权主体的实在性和国有资产产权客体的内在良性互动,这就是国有企业走出困境的出路。
参考文献:
[1] 杨瑞龙,现代企业产权制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4月第1版,第20页。
[2]《中国经济改革发展报告(1999)》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73-87页。
[3]杨万铭,《国有资产产权的二重性:困境与出路》[J],《经济体制改革》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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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产权改革的研究纲要
http://www.govyi.com/gongwenxiezuo/lunwen/200602/43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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