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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论述积累和消费之间的关系论述按劳分配和客观的必然性?

解答: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积累与消费具有相互促进的一面,也存在不一致的一面。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必须

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关系。

(1)在生产发展,国民收入增加的基础上,积累与消费部分都应当有所增长。

(2)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必须同国民收入的物质构成相一致。

(3)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分配还必须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按劳分配客观必然性
按劳分配理论是马克思提出的关于社会主义按劳动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理论设想。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由于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物质财富还没有达到充分涌流的程度,劳动仍然是人们谋生的手段,还没有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未能实行按需分配,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即在社会总产品中由社会做了各种必要的扣除之后,按照劳动者为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按劳分配的原则是等量劳动相交换,即劳动者以一种形式为社会提供的劳动,以另一种形式(消费品)从社会领回来,即它不仅要求劳动是有报酬的,而且要求劳动报酬能体现劳动差别,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和思想,我们对按劳分配的含义和客观必然性可以做以下的概括和理解。

(一)按劳分配的客观必然性
一个社会采取什么样的分配方式,是由该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制度,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原则,是由下列经济条件决定的。
首先,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前提。生活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条基本原理。生产条件本身的分配主要是指生产资料归谁占有和支配,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是主体,在公有制基础上,劳动者对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决定劳动成果也应归劳动者共同所有。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凭借公有的生产资料无偿地占有他人的劳动。另外,在公有制基础上,劳动者所给予社会的,所能进行比较的,只有他们的劳动。劳动数量的多少、质量的高低,也就成了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唯一依据。
同时,生活资料的按劳分配也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是对按资分配的否定,没有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生产资料公有制就失去了其经济意义,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就不能实现。
所谓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前提,其意思只是说明,没有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根本谈不上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但是,仅从公有制本身还不能充分说明按劳分配的客观必然性。因为,公有制下也可实行平均分配,也可实行按需分配。
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已非原始社会可比,而又远非具备实现共产主义按需分配的高度发达的经济条件。在这种条件下,除了以劳动作为尺度外,不可能有别的选择。
其次,劳动分工,特别是旧式劳动分工的存在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劳动分工,特别是旧式三大差别的存在,不仅束缚了劳动者的全面发展,而且也引起劳动差别的长期存在,这种差别在分配上应予以承认,并在个人消费品分配上反映出来,要求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
再次,劳动是谋生手段也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社会主义社会,每个劳动者不可能不计报酬地为社会劳动,人们要把劳动看作获取收入、维持生活的手段。因此,人们要把劳动同收入联系起来。
最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终极原因。恩格斯曾指出:“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可分配的产品的数量。”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生产的社会产品数量有限,能够用来分配的个人消费品也是有限的。因此,只能采取对全体劳动者来讲都比较公平的方式,即按劳动者为社会提供劳动量的多少来分配个人消费品,并以此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